左增岳从来不在晚上到二楼来,左颜躺床之前,倒是听见了孟年华的脚步声,但只是在门口停了一下,就离开了。
她翻身上床,正想打电话骚扰一下对面的游安理,目光却扫到了书桌的抽屉。
左颜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总觉得一股直觉挥之不去,让她警惕地拉开抽屉,拿出了那本天蓝色的笔记本。
但她翻了翻,除了看见辣眼睛的黑历史以外,别的什么也没发现。
难道是她想多了?
不对,游安理就是游安理,心黑着呢!
左颜又仔细地翻了一遍,这一次连每一页都没放过。
最后还真让她找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笔记本的最后一页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夹进了书皮的夹层内,粗看之下根本发现不了。
左颜之前放戒指的地方就在书皮夹层,所以她确定这不是自己干的。
那答案就只有一个了。
书页已经泛黄,变得很脆,左颜小心翼翼地将最后一页纸从夹层里取了出来。
翻过来一看,最上面的四行字已经褪了色,下面的几行字迹却清晰可见,像是刚刚才写上去。
左颜愣了下,目光放在了最上面的那一行。
字迹相较于现在的她,略显稚嫩,但也更加工整。
——这是她大学时的字迹。
“地里长着白萝卜,很大,很白。”
“啃了一口,好吃。”
“啃了两口,好好吃。”
“还想啃一口,白萝卜从地里一蹦,长出腿来,逃走了。”
地里空了,兔子去草原上吃草。
杂草丛生的地方,长了一朵黑漆漆的花。
“是食人花,好吃吗?”兔子问。
食人花绽开花苞,露出了獠牙。
“好大,一口吞不下。”
兔子说着,往前一蹦。
“那你吃我吧。”
食人花看着兔子,最后张开满嘴獠牙,一口吞掉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