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她的底子端庄清秀,骨肉匀称脸庞丰润,五官比例刚好,深色平眉,高眉骨加成,没有多余的刘海,是十足的圣女的脸庞,多了分圣洁与热情的矛盾感,也让她的美有了内涵。
很多人说格蕾丝和康纳利的韵味很是相似,尤其是她们的骨相和五官分布,前者的脸部更为简练大气,像是外表不可侵犯内心却野心十足的冰山名媛,康纳利更有平易近人的亲切,有着烟火气,圣洁清纯。
当然,一个人有没有气质,体态很重要。从红毯上走过来的康纳利,有着细长的脖颈,优雅如一只昂首的天鹅,肩宽背薄,锁骨清晰,毫无疑问,20多岁的她,正是她最美的年纪,历经岁月后的稳重与温柔更是难能可贵。
王林难免多看了几眼这位女神。
邓俪君被几个认识的人缠着在聊天,她生怕冷落了王林,不时的朝他笑一笑。
王林端着红酒杯,安静的站在她身侧。
“邓小姐,你的舞伴是哪位?”众议员科尔特斯问道。
邓俪君拉住王林的手:“就是这位王林先生。”
“哦!王先生,幸会!”科尔特斯朝王林伸出手来,虽然说着幸会的话,但他的脸上却带着明显的傲慢,纯粹只是出于礼节,这才和王林握手。
不怪他们,王林在纽约交际圈里太没有名气了。
王林礼貌的和对方握了握手。
旁边有人说道:“邓小姐,你是世界着名的歌唱家,如果找不到合适的舞伴,你可以尝试放宽范围,不一定要找华人舞伴。”
这话简直是其心可诛了。
言外之意就是王林配不上邓俪君,她不应该随便拉一个人来凑数,而应该在白人里面找一个配得上她的人。
王林微微蹙额。
邓俪君笑道:“不,我觉得王林先生是我最合适的舞伴。不仅如此,他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们不了解他,所以我原谅你们的无知。”
王林本来还想用语言进行还击的,听她这么一说,也就释然了。
那个白种男人并不认识王林,但他喜欢邓俪君,觉得王林不配站在他的女神身边,所以仍然出口狂言,说王林并非什么名流人士,不能当邓俪君的舞伴,如果邓俪君实在找不到更好的人选,他会很荣幸的为邓小姐效劳。
邓俪君笑着回答说,史密斯先生,谢谢你对我的厚爱,但我真的不需要,王林先生就是我最好的伴侣。
她用的是伴侣,而不是舞伴一词。
别人可以理解为她一时的失语,只有王林知道她是故意这么说的。
邓俪君跟这几个人说一声失陪,拉着王林和其他人闲谈去了。
“对不起,王林,你不要介意。”邓俪君低声说道,同时吻了吻王林的脸。
王林笑道:“我没有这么小器。”
参加这场派对的每个女人,都恨不得把领口开得更低一点,吊带能没有就不要有,这样可以更好的露出秀美的香肩,还有自己迷人的锁骨。
当然了,这些订制的大牌晚礼服的设计,更重要的是要让大家看到她们那傲人的两个半球。
除此以外,每个女士都会恰到好处的显露出自己最好的一部分。
有大长腿的,就一定会用高开叉来显出腿长。
那些腰肢细软的女人,则会穿露脐、露腰装。
至于各种豪华的首饰、珠宝、手表,都是能有多昂贵,就戴多昂贵。
全场女人里面,身上珠宝首饰最名贵的,还得数戴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