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鹤。你完了。
原来人只能吃得爱情的甜。是吃不下爱情的教训的。
我吐出一口气。
算了。认了吧。
我认命地吻上他的唇。
12厨房
路京浔在晚上的时候给我煮了一碗面。
像很多小说里写的一样,看着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真的有一种终身伴侣的感觉。
我不再靠着厨房的门框,而是向那个身影走过去,抱住了他。
好怕他就这样消失。
好怕啊。
我是个自恋主义的人。
从来都是如此。——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只愿享受。不愿付出。
或者说,不敢付出。
我贪恋着路京浔身上的温度,却仍然假装着冰冷的体温。
别走行吗?我本该这样问一句的。
但我没有。
我宁愿活在自己臆想的安全感里,也不愿让这份屏障从他那里打破。
我没有多爱他。
我没有多爱他。
我不说爱这个字。
他在不在我都无所谓的。
只要他一直付出就好了。
拿我玩游戏也行啊。
我真是个懦夫。
我收紧了手臂。
13患失
人之所以会在同一个错误多次跌倒,不过是因为人的本性难以更改,总是对某个特定的事物表露出欲望,由此步入陷阱。
我现在还不清楚这究竟是不是陷阱。路京浔的眼神纵然不似作假,一次次的好意也沉重得令我欢喜,但他这样干净的人,又有什么理由为我沉沦呢?
爱吗?太单薄的理由了吧。
不知道究竟是否是以往的经历作祟,我对这个字的信任实在缺失;但可笑的是,我自己却擅长沉迷在这个字的情绪里。我爱路京浔吗?
如果对自己坦诚一点的话。我想我大概是爱的。
我确实是一个有点可笑的人:披上一个不在意、没有心的壳子,内里的天平却早就向外倾斜,叫嚷着对路京浔的爱。
我说我不爱。可我脸红着断断续续地唤出他的名字。我说我不爱啊。可我下意识地回避他付出的好意——无非是怕我习惯接受之后,他会再收回去。
像曾经的朱冠河一样。路京浔该不会也要把我卖到哪里去吧?
他是警察啊,应该不会吧。他还不嫌弃我骗他的“艾滋”。
他会不会,真是爱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