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梨正思索要不要掏枪,就见楚歌急匆匆地从换衣间暗道赶来。
刚好瞧见这一幕。
“我可去你的吧——!”
相同的飞踹,再次将鼻血男踹飞。
随后满脸关切地看向沈初梨,“小梨!他们没动你吧!”
扔掉藏在身后的砖头,沈初梨吸了吸鼻子,委屈地控诉,“他们要把我抓走卖掉……”
“我*&……¥!”嘴里输出一串电报语录,楚歌掏出小刀,将鼻血男的手掌钉在原地。
“就你小子晃着这双猪蹄,欺负我们小梨了是吧!”
鼻血男的鼻血哗哗流淌,连忙求饶,“她不是好好的吗,放过我吧!”
“放了你?”楚歌握着刀柄旋转,刀刃便如同绞肉机般,碾磨鼻血男掌心的皮肉。
“惹了我们小梨,还想活命?”
“啊啊啊我错了——!”
男人凄厉的惨叫声回荡在小巷中。
*
与此同时,沈初梨赶忙跑到童语薇身边为她松绑。
扯掉黑色头套,拽走堵住嘴巴的毛巾,童语薇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嘴里不停念叨:
“好疼……好疼……”
再看她的状态,面色苍白如纸,额头豆大的汗珠滴落,虚弱得仿佛下一秒就会晕死过去。
沈初梨刚想安抚,就被鼻血男的哀嚎转移了注意。
俗话说,不会解剖的不是好医生,何况出身利萨什黑帮的楚歌绝非善类,在不打一声招呼的前提下,直接挑断了鼻血男的手脚筋。
甚至为了杜绝他有动手术接回的可能,故意将手脚筋割断一截。
被肾上腺素吊着的鼻血男即便痛到不行,也没能如愿昏迷。
瞧他血肉模糊的样子,竟一时分不清谁才是坏人。
沈初梨沉思。
原来楚歌才是真正的活阎王。
相比之下,她刚才一砖头拍晕‘老大’,已经算是给他个痛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