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芸今年年底就要满二十岁了。
在这二十年里,她做过最勇敢的一件事,就是将沈母带到了京城。
路上,她们遇到过土匪,所有钱财都被抢走了,还不小心从山顶摔了下去。
沈母摔折了一条腿,程芸就背着她,一步步爬了上去。
后来背不动了,程芸就捡了一大堆树枝,用树枝做了个小拉车,将沈母一路拉着走。
渴了,就去溪流里舀水。
饿了,就去找点野菜野果子。
累了,两个人就互相靠在草堆里睡一宿。
然后天亮了继续赶路。
程芸不知道去京城的路线,她就去问路人,虽然还是走了很多弯路,但最终还是走对了。
她们两个,就这么徒步走了大半个月。
此时此刻,程芸站在一块石头上,不停对沈雁书招手。
“沈哥,我们在这里!”
沈雁书三年前回过一次家,当时程芸没在。
他们算起来很多年没见过了,可程芸说不出来,自己为何会第一眼就认出是他。
大概她想象中的沈雁书,就该是这个样子的。
程芸怕沈雁书看不见,反复喊了好几遍。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了树林子里,正好打在程芸身上。
她便如这周遭郁郁葱葱的树木,充满生机和活力,却也坚韧如野草。
这也是沈雁书记忆里的程芸。
他快步走上前去,待看见母亲安然无恙,心下一松。qqxδnew
可又看见她们风餐露宿的样子,沈雁书自觉有愧,便跪在母亲跟前。
“儿子不孝,让你受苦了。”
沈母好几年没有见过自己的儿子了,他高了些,也更瘦了些,穿上这身官服,和他父亲越发相似了。
如果不是得知他生了重病,她是绝对不会过来找他的。
因为她不想给他添麻烦。
事实上还是添了不少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