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觉到这种意境上的区别没?
六十年代的原作,表达的是爱情,青年炽热又不怎么成熟,爱即全世界的那种疯狂情感。
可荆小强仿佛「随口唱来」的是人世间,充满了对人性洞悉的那种旁观。
华人甚至能立刻在脑海里浮现出「枯藤老树昏鸦,古道西风瘦马」的沧桑画面感!
欧美人却感受到的是午后阳光倾斜,窗沿上趴着家养的老猫,琥珀色的葡萄酒顺着杯沿慢慢旋转沉淀,最终化成一幅十八世纪浓墨重彩的油画。
哪怕同一首歌,荆小强这种技巧拉满的高手演绎,举手投足间都让人享受。
带足了慵懒的唱腔:
身处何方
去向何方
仲夏之夜
早已逝去
记忆中女孩的容颜,模糊不清
当年曾与她坐拥薪乡城的繁华
就如同慢放了的纸醉金迷镜头,又好像带着划痕的胶片闪过每个人的记忆。
繁华已逝去,旧日不可寻。
只有足够丰富的人生经历跟沉淀,才有这样呓语般的喃喃回忆:
「青春岁月
于心底深处燃烧
日落晚霞,僻静小镇
我已回不去那段旧时光
若我风采无限,你是否依然爱我
你可曾透过美丽,触摸我的内心
这首来自二十年后的《oldoney
》,透着股浓厚的北美旧世陈梦气息。
现场的电影人们陶醉。
用他们熟悉的曲调,却唱出完全不一样的意境。
简直美妙。
乐团用轻柔的和弦来伴随钢琴旋律,但能听见的只有人声。
仿佛有种魔力的嗓音。
奥斯卡颁奖典礼本来就在剧院,对荆小强这种歌剧选手简直绝配,不需要任何麦克风音箱传递。
回荡在声学殿堂的音波把那种「纯真的抑郁,洁净的放荡,即刻的深情」演绎到极致!
这三句看似矛盾却精髓的形容,是杰斐逊后来主持操刀的评价主题。
而这天籁之音,也随着现代电视传播传遍世界…………
奥斯卡颁奖典礼就是从五十年代卖出电视转播权才真正的财务自由名声大噪,更可以不看各大电影公
司的脸色独立自主的青睐艺术性。
到九十年代更发展成了收视率数千万的黄金档。
现在整个北美的观众都只会惊叹,罗伯特的歌真是名不虚传!
他就像个土生土长的花旗人一样,太懂我们的情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