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市局,已是华灯初上。成钰脑中的程序不再无休止地运行,她想好好睡一觉再去想案件。她现在迫切地想要找到温良,她也必须要找到温良。
次日晨早,睡足了八个小时的成钰精神抖擞,开始工作前先给殡仪馆那边打了个电话:「您好,我是市公安局的,请问这两天有人联系或询问刘招娣的尸体吗?」
工作人员查了会,给了一个否定的答案。
成钰道了谢,让他们有消息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警方。
宋舜华早上跟着陈朗开会去了,孙聪正坐在他的座位上核对火灾案的笔录,和成钰闲话,「你怎么能确定刘招娣一定会认领刘盼生的尸体呢?」
「我不确定啊,可她不是犯罪嫌疑人,总不能直接通缉或者限制出行吧?她不想被找到,我们怎么做都白搭。」
「案件有疑点,传唤她问问嘛。」孙聪说,「我可是听宋舜华说了,你找人有点东西啊,一下就找到收买刘盼生那户人家了。」
「那他还跟你说什么了?」
「说有点可惜,强奸没法认定,收买也过时限了。」
「超过追诉时效了吗?」
「早过了呀。」孙聪说,「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最高才判三年。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刑不满五年的,追诉时效为五年。这都过去二十多年了,不早过时效了。」
成钰昨天就已经有了方向,以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有一个罪名是可以确认的,就是虐待。他们在以各种方式虐待盼生,甚至洋洋得意。
「可以起诉虐待。」
「可虐待是自诉案件呀。」孙聪觉得成钰今天有点不在状态,「刘盼生已经去世了,要怎么自诉?让尸体说话?」
成钰低头查看自己与温良的微信对话,上一次发送的消息旁那个鲜红的感叹号在提醒她,对方并不想与警方有交集。
「聪哥,队里有手机号吗?」
「有,之前联系人申请了几个,我给你找找。」
孙聪回自己办公室找了一小袋手机卡递给成钰,「你干嘛用啊?」
「联系刘招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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