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的秋夜极冷。
朱烈抓起一堆乌拉草塞进了衣服内,秦风有样学样,确实暖和了不少。
远方破败的屯子内,东胡人在喊着,笑着,喝着酒。
还夹杂着女人的哀嚎声,以及惨叫。
秦风与朱烈趴在沟中,死死的咬着牙齿。
盛世中过来的他,何曾见过这般乱世的模样。
人命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一些人类最为珍视的礼仪教化,在这野蛮之下被撕碎的半文不值。
“王爷,等等。”
朱烈按着秦风,生怕小王爷无法按耐住心中的怒火冲出去。
那里终究有三十多名东胡人!
身上也都穿着皮甲,佩戴着刀剑。
而最恐怖的,是东胡人的弓箭。
常年渔猎的东胡人,人人都是射箭的好手,准度上甚至比北胡人更强一些。
草原上的北胡人,胜在长在马背上,骑术更好。
然而在射箭上,普遍还是东胡人更强!
朱烈作为辽东人,当过土匪,当过军户,哪怕是傻了点,这关系到活命的事儿,他还是无比明白的。
朱烈不怕死。
甚至让他一个人冲过去,与这三十多东胡人血战一番,他也毫无畏惧。
他怕的是小王爷。
王爷终究太小了,那眼中的怒火根本藏不住,若是跟他一起冲进去,他怕顾不上。
“我明白。”
秦风死死的攥着乌拉草,这种辽东随地可见的杂草,也是这里最为稀罕的宝贝。
塞在衣服里,真的能抵抗住秋夜的寒冷,很暖。
“等他们醉了一些,睡了一些,后半夜人最疲倦的时,我们再悄无声息的偷袭。”
朱烈张了张嘴,摸了摸脑袋。
“对。”
王爷说的很明白,朱烈仔细一想还真这么回事儿。
当土匪的时候,头也没少带着晚上干活。
只是不会解释明白,只是告诉他,他下令了动手再动手。
军户时也一样。
只要听从指令就好了。
至于判断,至于具体的原因,没人知道。
当兵的,只要懂得听话就好了。
如今王爷说的,结合当年干过的那些事儿,也让朱烈赫然明白,原来是这样。
就该这个样子。
夜晚时分,悄悄摸摸的干掉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