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和他走。
因为这座楼,不会放过我。
不会放我走。
我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依旧会被网笼囚回。
跳着乏味的舞,弹着脆弱的琴弦,我游走在各色人群之间,向各种扔来银子的人张开腿,掰开穴肉,在他们身上淫叫。
我抖动着腰肢,用臀肉夹着阴茎,用穴肉吞吐着不一样的性器。
我被无数的液体射入射出,浑身流下滚烫的烙印。
那是肮脏的烙印。
我会想阿彻,入夜安静的时候,大雪纷飞的时候。
过了多少年,我记不清了,但镜中的自己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
依旧苍白,瘦弱,如他们所说,忧郁清冷,永远都是病弱美人。
我不觉得自己美。
肯定,美不过阿彻的未婚妻。
他来了书信,告诉我,他要成亲了。
院里的桃花树,还是盛开着,我忘着洒满花瓣的池塘,依稀看到我那脆弱的皮囊。
我说了声恭喜。
寄去了我所有的银子。
大约,足够抵得上那当年的十万两黄金的价值。
我可以赎身,但我,不想了。
上次桃花盛开的时候,还是我十六岁的生日,我过得不是很开心,但阿彻送了碗长寿面。
想来,他大抵是想让我长长久久吧。
二十六岁生日这天,我穿上了红色华贵的锦衣,带上初夜的花冠,一步一步,走向梁台。
晚风带来桃花的瓣叶,衣袖在风中飘。
我很抱歉,没有如阿彻所愿,一生长长久久。
但我对他的爱,永远长长久久。
肮脏的躯体陨落在破碎的记忆,我坠落在长眠的恒河。
阿彻,说过我很美。
那我便,永远的美下去。
妓子的死去,没有什么好哀悼的。
看客顶多惋惜几句 便寻找新的美妓,新的欢喜。
这妓的一生。
如此而已。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