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腾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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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部分(第1页)

人惊异。一个平头百姓,他不清楚唐太宗——那是一个政治上很有成绩的皇帝——周围的人未必嘲笑他,但是如果他不知道梅兰芳那出《贵妃醉酒》里的女主角是杨贵妃,不知道戏里那天杨贵妃是因为哪个皇帝没来找她而郁闷,而醉酒,那就太可能被周围的人嘲笑了。细想想,这种事挺奇怪的,而曹雪芹就是通过贾雨村解释了这个现象,论证出,有一种人就算当了皇帝,他也可以超越政治,不去创造皇帝本来应该去创造的那个价值,却去创造出了另外的价值。

陈后主,陈叔宝,这是一个时代上比唐明皇大约早一百年的皇帝,南北朝时期南陈的最后一个皇帝,一个亡国之君,一个非常荒唐——所谓又向荒唐演大荒——的一个皇帝。说他荒淫无度,绝不冤枉他。他喜欢歌舞,整天听歌观舞,饮酒作乐。这本来没什么好说的,这样的家伙,应该是个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吧,但是曹雪芹却通过贾雨村的话,也把他列为了秉正邪二气的异人。也就是说,此人政治上只有负面价值,但在其他方面却有可取之处。他的爱歌舞,并不是光让别人给他创作歌曲舞蹈,他只是白白地欣赏,不是的;他本人不但欣赏歌舞,而且参与创作,甚至可以说是热衷于创作。我们都熟悉唐朝杜牧的两句诗,“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诗里所说的那首《玉树后庭花》,就是陈后主自己作词,并参与编曲、演唱的,歌唱时还配以舞蹈,他简直就是一个醉心于这种歌舞的总策划、总导演,他亡了国,却创造出了精美的艺术作品,因此曹雪芹通过贾雨村,就肯定了他这方面的价值,认为他也算是一个情痴情种。另外,唐明皇也热衷艺术创造,陈后主的那个《玉树后庭花》失传了,唐明皇编导的《霓裳羽衣》大歌舞,现在还有人在努力地复原。

宋徽宗,是个更著名的亡国之君,但他的艺术才能、艺术成就,那陈后主和唐明皇就没法子比了。你到文艺类词典里去查,陈后主和唐明皇是查不到的,但一定能查到赵佶,就是宋徽宗的名字。他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最杰出的书法家之一,他创造了一种独特的书法体,被称为“瘦金体”,一直流传到现在;他的工笔花鸟画达到了超级水平,甚至拿到全世界的绘画宝库里去,跟其他民族的顶尖级画家的画作相比,也毫不逊色。《红楼梦》里写鸳鸯抗婚,她嫂子跑到大观园里,想说服鸳鸯当贾赦的小老婆,招呼鸳鸯说有好话要说,鸳鸯就大骂她嫂子,用了一个歇后语:“宋徽宗的鹰,赵子昂的马——都是好画(话)儿!”你看,宋徽宗的鹰画得那么好,都成民间歇后语里的话头了。这样的人真奇怪,不好好地去当皇帝,不在政治上、在统治术上去下功夫,却全身心扑向了艺术。曹雪芹竟也通过贾雨村之口,指出他也是个情痴情种,这种人身秉正邪二气,关心的不是权力,却是审美。

我不知道其他红迷朋友怎么想,反正,我把贾雨村的论证细读了以后,开始,我真有点难以接受,特别是他对这三位皇帝的一定程度上的肯定,这算什么样的价值观啊?去认同这样的价值观,那我们在当下的社会生活里,岂不就会变成了脱离政治,失却社会关怀,放弃社会责任,为艺术而艺术,或者为学术而学术,钻进象牙塔里成一统,管他民间疾苦民族振兴,那么样的一种人了么?

我们读《红楼梦》,目的不能是“活学活用”,我们不必到《红楼梦》里去找可以直接用于现实的思想观点、行为模式,《红楼梦》主要是给我们提供了很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但是,这也不等于说,《红楼梦》对于我们今天的人没有思想上的启迪,没有可借鉴于我们现实生活的因素。

三个政治上糟糕的皇帝,只是在曹雪芹通过贾雨村就秉正邪二气的异人的论点举出的历史人物里,占有很少的比例。我觉得,那是极而言之,极端的例子,我们没有必要胶着在上面,钻牛角尖。

曹雪芹主要是想通过贾雨村的论证来说明贾宝玉,指出贾宝玉的人格价值所在。因为按封建正统的标准,贾宝玉完全是个反面形象。大家都很熟悉第三回里直接概括贾宝玉“反面价值”的两阕《西江月》,历来人们引用滥了,我不再引。当然,那些词句表面上是在否定,其实却是赞扬。贾宝玉没有按封建正统创造出价值,但他却从另外的方面,创造出了正面价值,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他对社会边缘人的喜爱与关怀。

一些论者分析贾宝玉,强调的只是两点:一是通过他和林黛玉偷读《西厢记》以及其他的行为,认为这些表现了他们在共同的思想基础上自由恋爱,争取婚姻自主;一是他痛恨仕途经济,反孔孟之道,因此给他一个反封建的总概括。恋爱自由,婚姻自主,这是贾宝玉所追求的,对此我没有怀疑。但是笼统地说贾宝玉反封建,我就有所怀疑。我读《红楼梦》的心得是,贾宝玉厌恶、对抗的只是那个社会的政治。他最怕逼他读书,去准备科举考试,去为官做宰,去官场揖让,去成为一个“国贼”“禄蠹”。但是,对非政治的封建社会的价值观,比如伦理方面的观念,他是不但不厌恶、不反抗,反倒是膺服,身体力行,甚至乐在其中的。

比如他对母亲王夫人,第二十三回写到,他从外面回来,进门见了王夫人,不过规规矩矩说了几句,便命人除去抹额,脱了袍服,拉了靴子,便一头滚在了王夫人怀里,王夫人也就用手满身满脸摩挲抚弄他,宝玉也搬着王夫人的脖子说长道短的……这是一幅多么温馨的母子依偎图。当然紧接着就写到贾环故意推倒油灯,想烫瞎宝玉眼睛的情节。贾环下这个毒手,除了别的远因近由,其中一个因素就是贾环患有皮肤饥渴症,王夫人是不会去爱抚他的,他的生母赵姨娘虽然把他当做争夺家产的一大本钱,对他把得很紧,却并不懂得对他进行爱抚。书里写到贾环在薛宝钗那边跟香菱、莺儿等赶围棋作耍,输了,哭了,回到赵姨娘那里——那是赵姨娘第一回出场——她见了贾环,是怎么个表现,记得吗?她不但没有去爱抚、摩挲自己的儿子,反而劈头劈脸就是一句:“又是哪里垫了踹窝来了?”所以,从未得到过父母爱抚的孩子,就会患一种皮肤饥渴症,羡慕、嫉妒那些被父母爱抚的孩子,贾环品行很差,他就把那嫉妒化为了下毒手的行为。书里写贾宝玉即使在那种情况下,也还是为贾环掩盖恶行,说如果贾母问起,就告诉是他自己不小心烫着的。在第二十回,书里还干脆直接写出,说贾宝玉心里有个准则:父亲叔伯兄弟中,因孔子亘古第一人说下的,不可忤慢,只得要听他这句话。可见宝玉反对的只是读书科举、当官搞政治,至于构成封建思想体系里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伦理观念,他是认同的,照办的。

贾宝玉怕他的父亲,特别害怕贾政逼他读书,逼他见贾雨村那样的政治官僚,不愿意走贾政逼他去履行的科举当官的“正道”,但是,这并不是说他就恨他父亲,就全面地反对父亲。他遭父亲毒打,并不是一次反抗行为造成的,前面已经分析过,那件事有很具体的触发因素,有某种偶然性在里头;要说必然性,也不是宝玉反封建的那个必然性,而是“双悬日月照乾坤”的那个必然性。第五十二回,写宝玉出门,去他舅舅王子腾家。他骑上马,有大小十个仆人围随护送。当时出府有两条路径,一条要经过贾政书房,那时候贾政出差外地并不在家,但宝玉却坚持认为路过贾政书房必须下马。仆人周瑞说,老爷不在家,书房天天锁着的,爷可以不用下来吧,但宝玉却说,虽然锁着,也要下来的。后来他们走了另一条路径,不经过贾政书房,宝玉才没下马。这样的过场戏说明什么?曹雪芹写它干吗?我认为,他就是要很准确地刻画贾宝玉这个形象,宝玉并不像今天一些论者所概括的那样,可以简单笼统地贴上一个反封建的标签。

第五十四回,写荣国府元宵开宴,贾珍贾琏联袂给贾母敬酒,屈膝跪在贾母榻前,在场的众兄弟一见他们跪下,都赶忙一溜跪下,这时曹雪芹就写宝玉也忙跪下了,你记得这样的细节吗?曹雪芹还写到,史湘云当时就嘲笑他,意思是你凑个什么热闹?因为我们都知道,宝玉成天在贾母面前,最受宠爱,在礼数上,他是可以例外的。但是曹雪芹就很清楚地写出来,宝玉不反封建大家庭的这种礼仪,不但不反,还主动严格要求自己,哥哥们既然跪下了,自己作为弟弟一定要跟着跪下。

不举更多的例子了。我想根据这些例子说明什么?说明要把握贾宝玉的人格,贴个反封建的标签是说不通的。他最突出的人格特点,其实需要从另外的角度加以说明。

他确实是贾雨村所论证的那样一种秉正邪二气的怪人。他对当时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反叛,不是体现在反家长、反封建伦常秩序上,而是体现在他对非主流的社会边缘人的兴趣和关爱上。

秦钟这个人物,我总觉得,他的生活原型,可能与秦可卿、秦业的原型并没多大关系。在真实的生活里,这个人或许只是一个别家的穷亲戚,一度到曹家私塾借读,到了小说里,曹雪芹把他设计成秦业的亲儿子,秦可卿名分上的弟弟。无论在生活里还是小说里,这都是一个社会边缘人,以那个社会的正统价值标准去判断,应该说是一个无聊的人,一个荒唐的人。但是宝玉第一次接触秦钟,你看曹雪芹怎么写的?他写宝玉痴了半日,心里想,天下竟有这等人物!如今看来,我竟成了泥猪癞狗了,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若也生在寒门薄宦之家,早得和他交结,也不枉生一世;我虽如此比他尊贵,可知锦绣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死木头,美酒羊羔,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千万不要把这些话草草地读过去,我以为很重要,这才是真正揭示贾宝玉人格的内心独白。在社会边缘人面前,他,一个位居社会中心地位的侯门公子,居然产生了这样的思想,这不但在那个时代是惊人的,就是挪移到今天,又有几个高官富豪的子女,面对着底层平民的子弟,能够这么想,涌动出这样的情绪来呢?这不是什么政见,但这样的思想情绪,不是比某些政见更具有正面价值吗?如果更多的人能具有这种向下看,然后自我批判,主动亲和下层的情怀,社会还怕不能趋于和谐吗?不用为这种思想行为贴标签,也很难找到一个现成的标签,曹雪芹通过贾宝玉所宣示的这种思想情愫,实在是很伟大,具有穿透时代的力量,放射出永恒的光辉。

秦钟在第十六回——我觉得是相当草率地——被曹雪芹写死了。秦钟临死前,还说了后悔以往看不起一般俗人,劝宝玉回到求功名的路上去那样的让我们败兴的话。但整体来说,秦钟在世时是个率性而为的人,他为情而生,为情而死,他与智能儿那股子争取恋爱自由的勇气,是宝玉和黛玉望尘莫及的;临终前的悔语,可以理解成被社会压抑、摧残而扭曲了的心音。这个人物的名字,谐的就是“情种”的音,这个多情种子,应该是有原型的。但十六回以后,这个人似乎也就被作者,被贾宝玉,被看小说的读者,逐渐地遗忘了。但是,到第四十四回,书中出现了一个更加属于社会边缘人的柳湘莲,贾宝玉跟他的关系,也和跟蒋玉菡一样。蒋玉菡虽然被忠顺王和北静王都视为香饽饽,双方死磕,谁也不放弃,互相争夺这个人,但蒋玉菡是个戏子,实际上也是社会边缘人,王爷们是把他当做一个心爱的物件争夺;贾宝玉却是跟他平等交往。而柳湘莲更是一个异数,更加奇怪,他会串戏,又非戏子,世家出身,却已破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眠花卧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宝玉跟他竟又投缘。忽然,这一回写到宝玉跟柳湘莲在赖大家见了面,一见面,头一句话是什么?你记得吗?注意了吗?宝玉问柳湘莲这几日可到秦钟的坟上去了?柳湘莲就告诉他,去过,发现有点走形,还花钱给修好了。作者没有忘记秦钟,宝玉没有忘记秦钟,我们能随便就把秦钟忘了吗?作者写这些是在传递什么样的信息?我认为,我们一定要懂得,宝玉的人格构成,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他喜欢一些这样的社会边缘人,而这些社会边缘人也喜欢他。他觉得像秦钟、蒋玉菡、柳湘莲这些人,灵魂没被现实政治污染,跟这些性情中人交往,可谓这里有泉水,这里有真金。这些人看重他的,也正在于此,惺惺惜惺惺,边缘共乐。宝玉身在社会中心,一个侯门里面,身为贵公子,他却从心里头把自己边缘化了,这真是乖僻之至!

宝玉为蒋玉菡的事挨了父亲痛打。贾政打他,只是恨他给家里惹祸,是从政治上考虑,贾政是一个政治动物。当然贾政打宝玉也是因为贾环“手足眈眈小动唇舌”,密告他淫逼母婢未遂——那当然是夸大了事实,是贾政把宝玉往死里打的火上浇油的因素——但是贾政就是把宝玉打死了,他也还是并不懂得贾宝玉。宝玉挨打后,薛宝钗托着治疗棒疮的丸药来看望宝玉,第一回忍不住流露出无限的爱意,说了句“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今日”。她还是不大理解宝玉,宝玉挨打,其实跟她平日劝说宝玉读书上进什么的并无直接关系。林黛玉毕竟最知宝玉之心,她对宝玉抽抽噎噎地说道,你从此可都改了罢!她知道宝玉喜欢跟那些社会边缘人交往,这时宝玉就长叹一声,说你放心,别说这样的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愿意的!这句话我以为非常非常重要。

在说到贾宝玉关爱青春女性之前,我花了这么多力气来分析他对男性中的社会边缘人的特殊感情,我以为是必要的。这也是许多读者往往忽略掉的一部分内容。有些读者对这样的问题感兴趣,就是贾宝玉跟秦钟、蒋玉菡、柳湘莲这些人,有没有同性恋关系?从同性恋角度来分析贾宝玉跟这些人,特别是跟秦钟的密切关系,也不失为一种可采用的学术角度,我不反对,而且,我的阅读感受是他们之间确实有一些同性恋的味道。但我主要是从社会边缘人这样的角度来理解他们的,他们都属于正邪二气搏击掀发后赋予禀性的那一类人。曹雪芹通过对贾宝玉和这些人物的描写,提醒我们注意人类中的这一批异类,他号召我们理解、谅解、容纳甚至肯定他们的独特存在价值,这是非常高层次的思想。这种思想在二百多年前就如此鲜明地被提出来,构成了我们中华文化、中华文明当中的一个耀眼的光斑。

当然,贾宝玉给读者最深刻的印象,还是他对待青春女性的那种特殊情怀,他所发表的那个宣言: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种情怀,跟上面所分析出的他对社会边缘人的看重,是相通的。因为当时那样的封建社会,是一个男权社会,妇女整个儿是被压抑,处在男权社会边缘的。但是,贾宝玉的“女儿水为骨肉”的观念,是把那个社会里的女性,又加以细致划分的。例如第五十九回,怡红院的二等丫头春燕跟莺儿说,宝玉说过那样的话,他说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珠宝,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老珠子了,再老了,更变得不是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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