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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2页)

12堂口按地支来排列,子字堂在12堂中的地位最高。那个张堂主就是子字堂的堂主,地位仅次于龙头。但是因为他在这儿的时间长,建立了很大的势力,实际上权力与龙头不相上下。

而张拾来的地位很特殊,他是张堂主捡回来的,算是他的养子吧。再加上他手里的快刀,所以就算他没什么具体的职位,在这儿还是很受尊重的。经过昨晚的一战,他为哥老会争得了三年的淘金权,成为最好的金子来,地位就更加今非昔比了,连龙头也敬他三分。

在金沙江边主要分为几类人,最多的就是淘金夫,他们都是怀着淘金美梦自愿征集而来的,只是他们每天辛辛苦苦淘回来的金大部分都会被堂口收走。但还是有不少人想方设法私自藏起一些金子,希望有朝一日能带着这些金子逃出去。但据说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人能活着逃出去过。

女的大部分是自愿来当土娼的,其中质素最高的就是来自成都的。淘夫嫖娼是要付金子的,但这些金子也不是全落在娼妓的手里,大部分也都会被堂口收走。

金子来是从小被训练来抢地盘,保护金子的冷血杀手。

另外一些年老色衰的女人就是洗衣工,或者厨房工。

常福是由上一任龙头带过来的,因为堂主们都很欣赏他做的川菜,所以他就一直留在这儿了。

金沙江一带是很不安全的,因为山上的黑彝人大都是亡命之徒,他们会不时来偷袭抢金。山外的土匪与军阀也都对这儿的金子虎视眈眈。所以各堂主都把自己的妻儿放在总坛那边,有“需要”时就找土娼,而君姐就是这儿最红的土娼,拾来一向都是找她的。

常福说到这儿的时候,有点担心的看了我一眼,其实这个我昨晚就知道了。张拾来都是成年男人了,他总要找女人吧。再加上虽然我不讨厌他,甚至渐渐对他产生依赖感,但我并不爱他,所以根本不存在吃味的问题!

他不停地跟我说,拾来是个真正的汉子。描述着他的事迹。我没有回答,只是微笑地听着。对于我这个现代人来说,张拾来的英雄事迹太血腥了,也是犯法的,且是犯杀人碎尸罪呢!

“拾来的那把刀很有名堂的,叫碎雪。因为他的刀法造诣很高,有本事把细小的雪花劈成两半,所以叫碎雪。那把碎雪刀比寻常的刀要重很多,刀锋也特别的利。是龙头前年来的时候带过来说要送给这儿最好的刀手的,当然,是拾来最后得到了。听说是出自名匠之手呢!”

常福一说起碎雪就大是兴奋,“从来没有人能在拾来的碎雪下活命,拾来是我见过最好的刀手。”还有一个,我心里想起那个断腿的人,他就在碎雪下活了下来。当然我没有对常福说。

我们又聊了很久,最后他说要回去准备午饭了才离去。常福煮的川菜味道还真的是一流啊!麻辣适中,辣口不辣心。虽然都是些很普通的材料,但他却能做到色香味俱全。怪不得堂主们不舍得他离开了!

第12章

今天的我有点像初归的新媳妇,来访的人一个接一个。常福走后,生婆就端着当归红枣煮阿胶过来。“蝶舞小姐,落红后就要好好的补补身子啊!”她献媚着道。我看着那碗大补药,开始担心自己饮了后会流鼻血了。

生婆其实并不很老,50岁左右吧,一看上去就知道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听常福说,生婆做的是帮这里的女人张罗衣服与胭脂水粉的小生意,偶尔也会帮她们打胎或接生,算是半个妇产科医生吧。

“小姐果然长得出尘脱俗,怪不得能雀屏中选,拾来铁定爱惨你啦。”她不停说着恭维的话。不过千穿万千,唯独马屁不穿,所以虽然明知道她在刻意讨好,还是不觉得太讨厌。

我从木栊里拿出一块金来,叫她按我身上穿的衣服款式做多几件不同颜色的。不过都是淡粉色系的,因为不想把自己打扮得跟其它土娼一样的大红大绿。也让她按张拾来的尺寸做几件御寒的大衣。生婆一见那块金子就两眼发光,接过马上就张罗去了。

木栊里真的有很多的黄澄澄的金子,最少也有上百斤吧。但张拾来并不上锁,任我取来用。他说得没错,他,并不是为金子而活着。

“见过常福了吗?”张拾来一进来就问。“见过了,我们聊了很久,他是个很可爱的人。”“嗯,要是说,这儿谁不会害我的话,那么就只有常福一个了吧。”他的语气有点落寞。

“还有我。”我笃定地说。他望定我,不置可否。我也直视他,表明我刚才那话的真实性。

“你要点金器装饰吗?”“不要!”在我们的时代带黄金耳环颈链是一件很老土的事啊!所以我脱口而出地的拒绝了,但一时之间还不知该怎么跟他解释。“也对,黄金并不适合你。”

幸好他有此认为。

我们没再谈这话题,相对着用膳。

他早上一般都很早就起来练刀,我常常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他舞碎雪。然后一起用早饭,我们也渐渐地熟了起来。我多多少少了解了他的脾性。虽然在外人面前他是个严肃冷酷的金子来,但私底下,面对着我的他还是个大男孩,只是比较少言与少笑。我偶尔会跟他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他是个冷面笑匠,总会在不动声色中捉弄我作反击。

而我的“工作”就只是帮他穿衣宽衣,服侍他洗澡。

服侍他洗澡是件很艰难的任务,他总会弄到我全身都湿透,我们常在屋子里“水战”,那是我一天里最快乐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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